极目新闻记者 张皓
(资料图)
视频剪辑 邢紫薇(实习)
3月25日,维权半年终于拿到退回的1.5万元时,华女士(化名)并没有多少欣喜可言,而是后悔自己当初太天真,糊里糊涂交给婚介公司3万元,只见了一个相亲对象。婚介公司则表示,合同约定“半年内只介绍4个相亲对象,不包成功就算完成服务。”
有的锦旗内容雷同
大龄女稀里糊涂交了3万元
华女士在武汉一家商场工作,今年35岁,恋爱结婚成了摆在她面前的一道难题,经常参加相亲活动,扩大交际圈,成了她的生活常态。
2022年5月20日,华女士在光谷参加了一场相亲活动后,有人给她打来电话称,他们的婚恋公司有很多优质男士,比如37岁的密先生,武汉某985高校硕士毕业,目前在央企工作,可以过来了解详细情况。
婚介公司合同中的条款显失公平
当年6月中旬,华女士来到江汉区金家墩特1号天街5栋16楼1616室。见公司客厅的墙壁上,挂有许多客户牵手成功后赠送的锦旗,她的心中充满了相亲成功的希望。
华女士的缴费记录
华女士说,当天负责接待的李老师给她看了密先生的照片,介绍了他的情况,对方确实长得高大英俊,各方面条件都很优秀,她表示十分满意,当天便交了29800元,签订了服务合同。李老师还说,公司优质男性很多,陆续会安排见面,直到满意为止。
华女士说,交钱后她要求尽快安排和密先生见面,催了好几次,李老师都说密先生工作比较忙,在外地出差。直到去年8月,她才在公司见到了密先生,双方在会客室交流了约半小时。
事后,华女士和闺蜜聊天时,将密先生的照片发给了高中同学。不料同学说,这个人是她大学时的同学,目前结没结婚、经济条件好不好不知道,反正人不太靠谱,让她不要抱太大希望。
听了同学的建议,华女士打了退堂鼓。加之在相亲群里以及网上也看到了类似的负面投诉,华女士对该公司能够提供优质男性促成姻缘失去了信心,一周后便开始要求解除服务合同退余款,但公司不同意,要求继续服务。
华女士说,去年9月,因为公司迟迟没有同意退款,她和母亲再次来到公司,接待的阮经理称要向总部汇报,让他们等消息。
投诉调解书
公司一拖半年拒不退款
这一等,就到了今年。春节后,华女士向极目新闻反映了遭遇。
2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上述公司。阮经理称,华女士久等才见到第一个相亲对象,并不是公司不安排,是华女士只想见密先生,不愿见其他的人选,她是只为密先生一个人交的这笔钱,而且现在服务期限已过。
“怎么可能为一个不确定是否能够相亲成功的人交3万元?”记者表示疑惑,阮经理坚称“这是她自己说的,我没有必要撒谎。”阮经理还称,后来公司要给她安排其他相亲对象,其母亲也来过公司,协商的结果是还可以继续服务,可华女士根本不接电话。
记者提出看看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长和频次等核心内容,阮经理称没有华女士的合同。“如果担心涉及客户隐私不方便,可否提供空白合同样本?”阮经理也称没有。
华女士说,她换工作时搬家,自己把合同弄丢了。当时,她确实是看中了密先生才交了会费,但不是说只为这一人交的钱。阮经理的说法不符合逻辑,她和母亲到公司找阮经理时要求退款,阮经理称要向总部汇报让等消息,现在又谎称她母亲同意继续服务,其目的就是不想退钱。
不同客户送的锦旗,字体和感谢内容相同
在公司客厅,极目新闻记者看到,公司的两面墙壁上挂有多面锦旗,有的内容重复,赠送人及落款时间均有所不同;客厅的地面上摆放有大幅海报,称公司与40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合作关系。对此,阮经理称那是同一会员送给不同工作人员的锦旗,落款为同一人,会员会送两面内容相同字体不一样的锦旗。另外海报是因为与上述单位有联谊活动。
见阮经理进办公室后再未露面,记者要求找公司领导。负责接待的李姓工作人员称,他可以记录诉求进行转达。华女士的退费如何解决,他表示,需汇报,三天内回复。
三天后,记者多次联系李先生,未果。与此同时,华女士也催问阮经理退费问题,对方称了解情况后再说。结果再联系,也是音信全无。
不同的人,不同时间送的锦旗,内容居然是一样的
官方调解退款一波三折
无奈之下,2月24日上午,华女士只好来到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青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后,按照地址查询发现,这家婚恋公司名叫“武汉红树林婚念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华女士表示,她从未听说这个公司,因为之前在光谷参加相亲活动后,接到的短信通知是“26℃线下恋爱中心”。
工作人员当即通知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到场,来的人正是阮经理,她还是和之前的说法一样:与华女士母亲协商的结果是继续服务。
“我们的诉求很明确,就是退费,她是在装糊涂!”华女士说。因为双方手上都没有合同,一时也分不清责任,公司到底该退多少费用合适。执法人员让双方协商后,约定3月1日到所里进行调解。
3月1日上午,阮经理带来了合同。华女士说,合同上有“半年内介绍4个相亲对象”即完成服务,还有“双方同意本合同金额的30%为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基础费”等内容。
“当初我就是恋爱脑,根本没看合同就签了字,也不清楚相亲频次和服务时长等内容。”华女士说,最初她要求退2.9万元,看了合同后,她愿意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客户违约说明对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公司难道没有责任吗?她表示,所谓30%的基础服务费太高,她也没有享受这些服务,也是公司少退费的借口,公司只介绍了一个人,还没有超出基础服务费的范围,就算她愿意承担这30%的责任,公司退费也不应低于2万元。
“按照合同约定的介绍4个就算完成任务,这样算下来,介绍过一个还得扣几千元下来。”华女士说,3月1日上午调解时,她不想为此事再烦心,便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同意了只退1.5万元。未料,阮经理又要求她去公司签退费协议,说退款半个月内到账。
当天下午,在去公司签协议的路上,华女士打电话征询父母的意见,父母认为公司退得太少,让她先不要签字,“凭什么交了3万元,只介绍了一个,就只退一半的钱。”
3月1日下午,华女士又返回常青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让华女士先回家和父母当面商量好,改天所里也可以组织第二次调解。
婚介公司称与数十家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有合作
到公司签“保密协议”退还1.5万元
因为工作和家事繁忙,在做通父母工作后,华女士自己也不想再麻烦工商所组织第二次调解,3月8日上午,她到公司找到阮经理,按照之前退1.5万元的调解意见,签订了退款协议。
在市场监管所调解就可以解决的事,为何又要专程到公司签协议,公司有没有设置障碍提出不合理要求?对此,华女士称,因为协议内容有保密要求,不便透露。不过,3月25日下午,在超过约定时间近一周后,她终于收到了退款。
回顾这次维权,华女士感觉耗尽了她所有的耐心。她也在反思:和相亲对象在公司见面,没有私下交流的机会,这样就把合同约定提供的四个相亲对象的任务完成了,公司收取3万元的服务也结束呢?“这简直就像一场赌博!”
婚介合同约定服务半年,介绍四个相亲对象,不包成功,合理吗?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婚介服务合同也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婚姻介绍公司所做的是信息收集、筛选、牵引的工作,在服务中起到仅是中介作用,并不能保证征婚者一定能够成功。对此,双方也可就条款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再进行签订。既然是双方之间签订的民事服务合同,消费者需要考虑是否能够接受,条款的内容也是可以协商变动,客户也有自主选择权。
湖北好律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亮认为,婚介这种居间服务,应该是成交以后才收取费用,对双方来说比较合理。上述合同内容虽然对消费者不利,但也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客户在签字之前,应当充分阅读并理解条款内容,以免事后反悔觉得吃亏。可能有的当事人签合同时没有充分理解“交3万元婚介只介绍4个相亲对象不包成功”的风险,不过也有的年轻人包括父母,在明知合同内容的情况下,仍然愿意支付如此高昂的婚介费,背后反映的是想找到高富帅的愿望,也许婚恋公司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有了很大的生存空间。
上述两位律师均表示,如果婚恋公司类似投诉较多,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介入,调查其是否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并进行约谈督促,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