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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郭蕾)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等14个部门发布《北京市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12项重点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要达80%,母婴家庭成员母乳喂养支持率要达80%,6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要达70%。
《方案》提出,保护哺乳期女职工权益,确保女职工享受产假、生育奖励假;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哺乳期女职工劳动时间,不得因女职工哺乳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扩大母婴设施覆盖范围,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医疗机构、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结合实际条件建立服务功能适宜的独立母婴室;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托育机构要设立哺乳室;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试点开展公益母乳库建设,探索捐赠母乳社会志愿服务机制。
《方案》提出,扩大母乳喂养宣传覆盖面,将爱婴医院和母婴友好医院作为母乳喂养咨询服务主阵地;加强医疗机构管理,组建北京市母乳喂养师资库,建立完善母乳喂养咨询指导专业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