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6月13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22条举措推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支持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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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优政策将更精准
通知指出,要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针对性,完善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2024年底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同时,通知明确,要落实税收、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支持政策,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出台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方面,要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推动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降低汇率避险成本。
其中,要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继续增加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加快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开展小微、民营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加强对创新型、科技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低融资担保成本。
严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通知要求,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力度。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稳步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深入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大“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力度,推进市场准入准营退出便利化,加快建设更加成熟定型的全国统一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制度,优化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环境。
同时,积极推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修订,健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着力破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中泰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杨畅认为,上述举措有利于增强不同所有制企业,尤其是“非国企”的发展信心。
在降低企业用人成本方面,通知明确,到2024年底前,都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相较去年,今年在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方面,特别强调要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深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推动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强拖欠投诉受理、处理,提升全流程工作效率,对拖欠金额大、拖欠时间久、多次投诉的问题线索重点督促,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